摘要
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非社会主义国家不存在国有企业,只有公营企业。用公营企业充当国有企业,混淆公营与公有,以取消国有企业的存在,这对中国共产党坚持社会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是最危险的重大现实问题。明确区分国有企业与公营企业,并明确地将目前处于非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演化为规范的具有国家一般性质要求的公营企业,对我国坚持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有企业改革和建设现代规范的市场经济,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出处
《经济纵横》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40-44,共5页
Economic Revie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