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高年级作文的提法是“能写简单的纪实作文和想象作文,能写读书笔记和常用的应用文等。”在表达上没有明确提出“有中心”的要求,条理方面由“有条理”降低为“有一定的条理”。这样做,旨在减少学生在作文上的压力,能无拘无束地把自己的所见所思所感真实地写出来。但是在实际教学中老师的传统教学模式依然存在,导致忽视了学生逻辑思维训练和口头作文训练,学生被禁锢在这种程式化的单向交流的樊笼中,扼杀了自由表达,无法激起“作文”的兴趣。如何改变这一现状?我认为教师要善于运用各种有利于学生发展的手段,激发学生“作文”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