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征税依据上看,燃油税符合按照纳税人从政府提供的公路建设支出中享受的利益多少来分担税款的受益原则。而征收成品油消费税则旨在调节经济主体的消费行为,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政策目标。从实施方案上看,2008年出台的成品油税费改革并未单独设置新的税种燃油税,而是以调增成品油税率形式出现的消费税。这一方面体现了简化税制的原则,另一方面也更为符合当前的社会经济情况。
出处
《价格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61-62,共2页
Price:Theory & Practice
基金
作者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批准号:06JC790003)
辽宁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批准号:L08AJY004)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