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中国与中亚国家经济合作日益频繁,尤其是2001年上合组织的成立,为在中亚形成新的区域经济创造了条件。但相对于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经贸活动,国内相关的法律研究显得非常单薄和滞后,对于中亚国家的法律、法制环境以及在上合组织框架下区域经济合作法律制度的构建、争端解决机制等问题的研究还不够充分。文章立足于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审视中国与中亚国家开展区域经济合作法律保障机制的现状,分析构建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法律保障机制的现实性和必要性,从不同层面提出调整和补充国内法,制定和补充合作协定,创建监管实施机制,建立争端解决机制等对策和建议。
出处
《新疆社会科学》
CSSCI
2009年第1期77-82,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
基金
白莉主持的2007年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中国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法律保障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07FXB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