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转型期,我国出现的弱势群体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突出问题。由于当前利益表达渠道狭隘,这部分群体的合法权益并不能得到较好的保护和实现,而这违背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已成为制约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主要瓶颈。因此,拓宽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渠道已是当务之急。笔者尝试通过加强政府主导、鼓励弱势群体参与以及法律保障等手段来构建顺畅的利益表达渠道,从而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出处
《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年第1期8-10,共3页
Trade Unions' Tribune(Journal of Shandong Institute of Trade Unions' Administration Cad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