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农村家庭决策的必然结果。由于农业的比较收益低,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是必然的。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农村劳动力有四个选择,一是夫妻双方外出打工;二是男性外出女性留守;三是女性外出男性留守;四是夫妻双方在家务农。在现行的四个选择中,男性外出打工妇女留守成为了一个首要选择。这个选择是农村家庭理性决策的结果。本文试图从成本收益以及风险的角度下来分析农民的决策原因,并针对这种出现这种原因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提出了建议。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2期66-68,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校级课题"山东省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