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法律法规、国别应用、技术伦理等视角探索了转基因生物知识产权客体边界,认为转基因生物知识产权应有的客体范畴包括:转基因植物、转基因动物、转基因微生物、基因方法、基因序列、生物信息、基因产品和新用途八大要件;尽管转基因动物在我国尚不具有可专利性,基因序列及基因产品的新用途是否具有专利性理论界尚存在争议,但从其内在规律与发展趋势来看,这些客体都具可专利性,应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畴。
出处
《科技进步与对策》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103-106,共4页
Science & Technology Progress and Policy
基金
农业部“转基因生物知识产权研究”专项(2007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