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我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控监督体系的改革和创新,对预防腐败,降低社会运营成本起到巨大的作用。通过对我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法律性质的分析,从民事委托代理的角度,依据现有法律条款,总结了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又从政府集中采购的具体实践中提出问题,找到现有法律法规中在代理机构法律责任方面的不足和缺失,并从法律原则立场上对其进行评述,力图能够找到规范其法律行为和责任的办法,做到事前预防全面,事后归责准确。
出处
《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2期122-124,139,共4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