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企业在每一次单项交易发生时,应确认对购买方的投资成本。形成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应分别将每+次单项交易的成本与该交易发生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进行比较,确定每一次单项交易的商誉或计人当期损益的金额。据此,合并成本应为每一项交易成本之和,而购买方在购买日确认的商誉或计入损益的金额,则为每次单项交易的产生的商誉或计人损益的金额之和。实际操作时,还涉及到对被购买方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其交易日至购买日实现的净损益购买方应享有份额的确认,以及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等。本文通过对薪准则相关规范的解读和案例分析,介绍分步实现控股合并的账务处理和购买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