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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讲座(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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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接第9期) (2)税前扣除:新税法规定: ①内部机构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租金、特许使用费和利息费,均不得税前扣除。
作者 黄德祥
出处 《电子财会》 2008年第10期46-56,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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