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推进,各高校基本上都建立了与个人工作量、业绩挂钩的收入分配制度,主要根据个人参加学科专业建设情况、职称职务级别、授课工作量、指导学生工作量、科研工作量等因素确定教师的实际收入水平。各高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总额和个人数量逐年增加,个人所得税缴纳成为高校个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各地税务部门也将高校作为个人所得税的重点监控对象.国家税务总局于2000年明确提出将高等院校作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
出处
《教育科学文摘》
2008年第5期25-26,共2页
Educational Science Abstr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