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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新一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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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7月,国家出台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从区域政策调整为产业政策,并要求高新技术企业在认定范围、主体和依据等方面进行重新认定,通过认定的企业可享受按15%征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浙江省、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统一安排,建德市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精心组织,启动新一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作者 徐朝晖
出处 《杭州科技》 2009年第1期43-45,共3页 Hangzhou Science&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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