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2006年到2010年期间,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将中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自2004年7月1日起,先后在东北、中部等部分地区实行了四批改革试点。东北地区试点之初存在两大疑虑:一是怕对财政收入产生较人影响,导致财政“入不敷出”:二是担心加剧投资冲动,使已经过热的投资再被拉高。增值税转型改革对经济发展具有一定影响,
出处
《青海经济研究》
2009年第1期69-72,共4页
Qinghai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