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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亲戚财物 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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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以为偷亲戚家的东西不算犯法。”20岁的方某因一念之差把亲戚家的金首饰偷走变卖后,竞浑然不知自己已触犯了法律。日前,宿州市蛹桥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这位法盲起诉至法院。
作者 刘圣德
出处 《江淮法治》 2009年第4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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