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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首次写入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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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带上笑容,带上祝愿,陪同爱人,常回家看看……”这话以后不仅仅是一句歌词,而且变成了法规条文。对于在辽宁身为“儿子”、“女儿”的人来说,如果今后再不常回家看看父母,很可能会触犯法规受到制裁。去年,《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经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赡养人要履行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义务,
作者 谷峰
出处 《老年世界》 2009年第5期16-1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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