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京市民黄乃海诉人民银行增发奥运纪念钞一案虽未取得理想的诉讼效果,却因其贵为我国首例起诉中央银行的公益诉讼案,引起笔者对货币发行权这一貌似理所当然的公权力行使应当予以规制的思考:游走于垄断与开放行使的选择之间的货币发行权,若选择专属于中央银行的垄断性制度安排,为保证其行使符合正当性与合理性的原则,中央银行理应谦抑行使之,以实现货币政策的诸项目标。
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159-164,共6页
Academic Forum
基金
张守文教授主持的“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重点课题”--“促进国民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法律问题研究”(065FB101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