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制度建设更加完善 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工商机关200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综述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7年9月4日,总局颁布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28号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以下简称29号令),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2008年2月22日,总局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三个文件)。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公布施行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了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积极推进"四化"建设,努力做到"四个统一",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2008年11月至12月,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同步开展了行政执法大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地工商机关贯彻实施28号令、29号令、三个文件以及《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情况。12月9日至17日,总局派出4个检查组,由法规司和中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牵头,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江西省、河南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系统相关行政执法及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抽查。截至2009年1月14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均按照总局要求报送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本期摘编了此次执法检查情况综述,供读者参考。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09年第4期45-48,共4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