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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大幅提高廉租住房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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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居住水平,泸县物价局会同县建设局认真调查测算,结合各镇住房市场租金实际,从2009年1月起,大幅度提高廉租住房补贴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0.6—2元提高到1.5—4元,上调超过1倍。全年将增加廉租住房补贴近30万元,对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将起到积极作用。
作者 胡能
出处 《四川物价》 2009年第2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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