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证犯罪学之父”龙勃罗梭创立的“犯罪人类学理论”来源于对犯罪者生理的考察,主张犯罪者是人类隔世遗传的产物。原型又被称作“原始意象”,是一种通过遗传而留传下来的先天倾向。类型众多的原型中,犯罪者原型的存在根源是集体无意识。假设在遇到可以激发其作用的特殊情景时,犯罪者原型即将显现,从而促使人在此种情形下沦为犯罪者。对集体无意识中“原型”理论的阐释及与个体犯罪心理中与原型理论相契合点的论述,旨在说明原型在犯罪学上的心理学内涵与意义。
出处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2期241-243,共3页
Journal of Liaoche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