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建立衔接紧密、全程覆盖批供管用、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同时建立违法用地报告、通报制度。一旦发现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迅速作出书面报告,落实责任,及时查处违法用地行为,把执法工作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二是严格土地执法,加大监察力度。在执法中重点加强对耕地保护的执法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制度,坚决制止新的占地用地违法行为。严格用地预审,尤其对项目单位、供地条件和用地控制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强有力监督。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09年第2期64-64,共1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