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06年7月1日起,我国所有死刑案件的二审都必须以开庭审理,这不仅是对审判工作的考验,也是对司法警察警务保障工作的一次严峻的考验。如何作好死刑案件二审开庭警务保障工作,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拟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如何构建死刑二审开庭审理警务保障机制进行探讨,以期对司法实践起到抛砖引玉之效。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年第2期59-62,共4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