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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房地产损害赔偿估价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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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相邻关系也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物权法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弃置固体废物,施放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造成损害的要予以赔偿。本文首先探寻了我国相邻关系立法和司法的渊源,引出相邻权的概念。列举了侵害他人相邻权的几种常见类型,并通过分析当前相邻房地产损害赔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相邻房地产损害赔偿估价的思路、采用的主要估价方法进行了论述。
作者 王勇
出处 《房地产评估》 2009年第3期12-16,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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