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留用地”带动“城中村”改造
如何保障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难题。杭州市“城中村”改造起步较早,经过近十年的不断摸索,已逐渐形成一套特有的“城中村”改造“留用地保障模式”。即政府在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时,按照征用农用地面积的1096核定用地指标,让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二三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安置失地农民。实践证明,通过整合“10%留用地”,实施“城中村”改造,既可根除原地块范围内的“城中村”,又可确保村镇集体和村民的长远利益。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09年第3期66-67,共2页
China Real Estat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批准号:07BJY09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批准号:07JA790100)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批准号:08CGYD056YBB)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