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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实务中票据遗失的救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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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有法律规定,遗失声明等行为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只能对失票人起到心理上的自我安慰作用,不能达到保护失票人票据权利的最终目的。我国法律规定了三种救济方式: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提起诉讼。
作者 宋治礼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68-69,共2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美]本杰名.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98.
  • 2国家司法考试命题研究会.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最新必读法律法规汇编(修订版)[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73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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