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犯罪嫌疑人系没有户籍登记的黑户人员的。基于种种原因,社会上存在着一些没有户籍的黑户。对于黑户人员,公安机关不能提供相应的户籍证明资料,如果此类人员犯罪,且处于青少年时期,他们的年龄如何认定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查找户籍登记以外的其他书证。首先是医学出生证明,有出生证明的,可以直接认定其年龄;不能提供出生证明的,如果曾经上学,可以查找其学籍资料,看其中是否有反映其年龄的登记材料,找到相应资料后,再结合证人证言,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另外其他书证,如预防接种卡、可以反应其出生日期的满月、周岁照片,也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证据。
出处
《天津检察》
2009年第1期26-27,共2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