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灌南县作出“五不准”规定 全面落实惠农补贴政策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随着涉农补贴项目的不断增加,补贴资金数额越来越大,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农民手中,灌南县财政局进一步作出“五不准”规定,即:一、不准各部门、各单位擅自调整补贴计算依据和补贴标准。
出处 《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9年第3期44-44,共1页 RUR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AFFAI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