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用的过去由所有那些记忆、错觉、少量不定的信息、态度和价值构成,个人或群体竭尽所能调动起它来,为生命中从事的各类行动辩护、维护尊严、解释、找借口或者坚持下去。政治的、法律的与宗教的过去除非由于意识形态或者某种先入之见,通常很少被触及。从"实用的过去"中,我们可以得出教训并将之运用到现在、去期待将来(或至少是近似的将来),为当前将要采取的行动提供理由(如果不是辩护的话),以使得将来好于目前状况。不管历史哲学是什么别的东西,它属于这样一类学科,其意味着将秩序和理性带入"实用的过去"中去,而非职业历史学家在不同研究领域中为同行的启迪而构建的"历史的过去"中。在历史学家构建的过去和历史哲学家构建的过去中做出区分,可以(或似乎可以)洞察当代西方科学文化中特别令人不安的一种关系,也就是文化现代主义语境中事实与虚构的关系(有时指历史与文学的关系)。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24-29,共6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