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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错认失主造成损失也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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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上周一下午,我拾得一皮包,内有3000元现金。我在打听失主时,有人说是他的,因为我要赶着回家,没多加考虑,便轻信并交给了他、不料次日早晨,真正失主刘某却找上门来。我虽一再解释,但刘某就是不听并要我赔偿。请问:我应否担责?
作者 方园
出处 《山东农机化》 2009年第2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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