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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畜禽养猪业年底前 须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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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28日.从福建省环保局获悉,福建省要求禁建区内现有养殖场.须在今年底前实现达标排放或做到“零排放”.逾期未做到的将予以关闭。今年.福建省养猪业生物发酵“零排放”技术的推广试点覆盖面.将重点放在闽江、九龙江、敖江等区域性重点流域,以及一些养殖业较集中、水环境污染较突出的重点区域。为此.确定了51家符合条件的养猪企业作为第2批技术试点单位,将新、改建猪舍面积224082m^2.生猪存栏量186735头。
出处 《饲料广角》 2009年第5期3-3,共1页 Feed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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