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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村委会公章 判决前主任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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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后,将村委会公章据为己有,拒绝交给新一届村委会,并且在法院明确要求交还公章的判决生效后,仍然拒绝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北京市昌平区一前任村委会主任因拒不执行判决罪,被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作者 崔亮
出处 《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 2009年第3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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