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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次规定学校面谈招生 统筹安排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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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生招生程序,上海市于2月19日发布了《关于200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民办学校采取电脑派位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意见》中强调,民办学校录取学生时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不得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其他学科类竞赛、等级考试证书,不得要求小学和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
出处 《小学德育》 2009年第5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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