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农业部制定的新城疫免疫方案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要求 对所有鸡进行新城疫全面免疫。 2.免疫程序 (1)规模养鸡场免疫种鸡、商品蛋鸡:1日龄时,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初免:7~14日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和(或)灭活疫苗进行免疫;12周龄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和(或)新城疫灭活苗强化免疫,17~18周龄或产蛋前再用新城疫灭活疫苗免疫一次。开产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情况进行疫苗免疫。
出处 《农业技术与装备》 2009年第2期6-6,共1页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 Equip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