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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无正当理由公职人员不得拒绝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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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发出《关于2009年换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从2月25日起,在全国统一换发报纸、期刊、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机构的新闻记者证。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9年第5期60-60,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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