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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蓬莱政府工作人员实行“有错无为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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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新华网报道,山东蓬莱市日前实施了《蓬莱市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暂行办法》。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9年第5期61-61,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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