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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论证 把守立法质量第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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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报什么,人大审什么”是地方立法沿袭多年的基本立法模式,除个别情形外,绝大多数地方性法规项目都由政府提出,草案亦由其起草,然后直接提交人大审议。 从2008年下半年起,北京、广东人大先后启动了“法规立项论证”的实验,试图在立法源头就建构起更为科学的立法机制。这项改革的基本动因何在?引发了哪些变革效应?未来前景如何?本期“民主”专栏。的相关报道将为您作出深入解读和评析。
作者 阿计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9年第6期21-23,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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