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1月7日经天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主要内容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建立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财政预算应当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对吸纳失业人员的企业、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给予税收优惠;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扶持;自主创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的,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政府要确定失业预警线,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09年第3期54-54,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