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经济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局势,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各项规定要求,决定于2009年在全国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就业援助系列活动”、“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为高校毕业生。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09年第2期29-35,共7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