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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职“强配”风险金 医生无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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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医院与医生签订续职合同时,约定以交纳医疗责任风险金为前提,否则按辞职处理。2008年12月3日,随着被执行人履行完毕,这起案件落下帷幕,法院判决中认定医院行为无效,责令被告某医院向原告彭某返还医疗责任风险金10000元,并承担利息损失486.25元。
作者 海轩 梁文珠
出处 《中国审判》 2009年第1期54-55,共2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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