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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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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案黄某利用代征税款的便利,截留并占有国家税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中级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该案争议的焦点有两个:第一,本案是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第二,黄某能否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作者 何承斌
机构地区 最高人民法院
出处 《中国审判》 2009年第3期78-78,共1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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