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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理河道是推进上海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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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一日通过,自一九九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至此,多年来,广大市民呼吁尽快制定一部本市河道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的要求以解决本市大小河流堵、塞、脏、臭和严重污染的状况,终于有一个依法管理河道的结果。对本市河道管理方面长时期来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规划滞后、法规不全、执法缺人的现象就此可以画上一个分号。《条例》的制定、
作者 蔡恭杰
出处 《上海水利》 1998年第1期11-15,3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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