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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河道将驶上法制管理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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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998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本市水利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本市水利法制建设的又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本市河道将驶上法制管理的轨道。本市地外长江三角洲东缘,濒江临海,地势低平,属典型的平原感潮河网地区。全市共有河道3000余条段,总长约32000km,其中区(县)级以上骨干河道300余条,总长约2800km。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本市何道的管理工作,近二十年来。
作者 王永平
机构地区 上海市水利局
出处 《上海水利》 1998年第1期16-1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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