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出租屋管理模式可分为证照管理模式、目标责任制管理模式、等级管理模式、大综合管理模式和运动式治理模式,各具管理上的优势及局限。出租屋管理存在基本信息不准确、管理对象不主动配合和管理主体未能形成合力等问题,应当理清思路,对出租屋管理制度进行重大变革。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68-72,共5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2006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首都出租屋及外来人口管理"(项目编号:06AbFX005)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