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法已经设立了单位犯罪制度,因而单位立功也应得到司法实践的确认。单位只可以成立刑罚裁量阶段的立功,且在主体、时间、行为等方面均有特殊的要求。是否构成单位立功,关键是看单位成员实施的行为是否体现了单位的整体意志,是否经单位决策机构或决策者决定实施。对立功的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102-106,共5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