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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课标语文教学中的情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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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提出:“在语文教学中,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提高文化品味和审美情趣”,“培养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具有阅读能力,注重情感体验”。事实上,过重的政治色彩和复杂的知识体系使得语文教学索然无味;但另一方面,将语言能力的培养融入到一种积极、愉悦的情感氛围中,语文教学不失为一块沃土。
作者 徐华斌
机构地区 新建县长征学校
出处 《南昌教育》 2009年第1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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