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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财物没收的范围与程序设置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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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刑法针对犯罪附随物规定了三种处置方式,即违法所得财物,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予以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所谓没收刑事案件财物,是指刑事司法机关对与犯罪有特定关系的财物予以收缴国库的一种强制性处分。在各国刑事法制中,可没收的刑事财物一般包括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之物两大类。
作者 刘清生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58-59,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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