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12月4日由财政部修订颁布、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业财务通则》(简称新《通则》),至今已经实施一年多的时间了。新《通则》主要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其他企业参照执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比照适用。通过对新《通则》近一年多来的培训学习和与相关培训学员的当面沟通发现,在新《通则》的具体学习和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和深入思考。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115-116,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