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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企业亏损确认及弥补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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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是亏损的概念。亏损即“收不抵支”,指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后为负数,反映在会计科目上是“本年利润”的借方余额数。而税法则有自己的定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作者 顾向东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144-145,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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