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贫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也是反贫困成功的关键。我国以政府为主导的农村反贫困具有诸多不可替代的优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主要表现为: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向存在一定偏差,扶贫的政绩化严重;在反贫困主体上重行政行为,对引导社会和贫困人口参与不够;扶贫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缺乏对人力资本投资和积累和社会保障等。为搞好农村扶贫开发,提高反贫困效率,必须从重视农村反贫困政策理论的研究和指导;健全农村扶贫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人力资本投资;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农村反贫困绩效评价机制;提供扶贫法律保证等方面来改善农村反贫困中的政府行为。
出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1期42-44,共3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