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家权力仍极度膨胀且支配着整个司法流程的当前形势下,律师伪证罪的存在对人权保障和刑事辩护行业的发展都构成了一定危险。但是,考虑到法律职业商业化危机在中国愈演愈烈的态势,律师伪证罪并不能就此遽然废除。在当今社会,应该保留律师伪证罪作为对律师职业的一种外在约束机制,以之促进律师行业的良性发展。律师伪证罪应该存而慎用,司法实践中要科学把握律师伪证罪适用的适度性。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108-111,共4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基金
湖南省检察院课题“检察过程中律师权利保障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