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以来,山东省济南市在制定、完善、落实政策上下功夫,通过过加强调研、积极建议、牵头协调,出台了多项惠及和优待老年人的政策措施。首先是出台了90岁以上长寿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的暂行办法。规定从1月起,凡有济南市长住户籍90~99岁无离退休金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60元生活补贴,并列入济南市政府为民办的12件实事之一,也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关注民生,落实“老有所养”的一项重大举措。截止2008年底,全市已有18000余高龄老年人领取生活补贴,已发放金额322万余元。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2009年第5期49-49,共1页
China Social Work